开展“第六届全国烹饪技能竞赛(陕西赛区)获奖作品展销暨扩大餐饮消费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9-05-12 ] |
来源:互联网 作者:Ready |
|
陕商发〔2009〕218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餐饮(饭店)协会: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中国烹饪协会、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总工会、陕西省旅游局、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烹饪餐饮行业协会主办,陕西旅游饭店协会、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商贸旅游学院协办的第六届全国烹饪技能竞赛(陕西赛区)暨第六届陕西省烹饪技术比赛,于2009年3月21日至23日在西安隆重举行,全省有46个团体队和 97名个人选手参加了比赛,决出了团体队和个人选手金、银、铜奖,大赛取得了圆满成功。4月22日至23日,陕西赛区各单项名列前茅的金牌选手,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第六届全国烹饪技能竞赛第二阶段个人赛总决赛,取得了优异成绩。为了把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保增长 扩内需 调结构”的方针、扩大餐饮消费和第六届全国烹饪技能竞赛(陕西赛区)的获奖成果有机结合起来,省商务厅、省烹饪餐饮行业协会决定,于2009年5月起至7月底,开展“第六届全国烹饪技能竞赛(陕西赛区)获奖作品展销暨扩大餐饮消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5月上旬,第六届全国烹饪技能竞赛(陕西赛区)暨第六届陕西省烹饪技术比赛组委会在《陕西日报》对陕西赛区获得奖项进行公告表彰。
2、5月中旬至7月底,在全省第六届全国烹饪技能竞赛(陕西赛区)获奖选手所在企业全面开展获奖菜点展销活动,扩大餐饮消费。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烹饪餐饮行业协会。
承办单位: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餐饮饭店协会、获奖选手所在餐饮企业。
三、活动范围
第六届全国烹饪技能竞赛(陕西赛区)获奖作品的参赛
企业和个人选手;各市(区)也可根据当地实际,将活
动扩大到所有餐饮企业历年来的获奖菜点,以及餐饮企
业的特色菜点、传统菜点和创新菜点等。
四、活动要求
1、开展“第六届全国烹饪技能竞赛(陕西赛区)获奖作品展销暨扩大餐饮消费活动”,是各市餐饮企业展示、宣传自己,培育餐饮消费增长点的良好契机。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把此项活动作为今年扩大消费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加强与餐饮企业的联系,注重信息汇总和收集,并定期向省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2、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各获奖选手所在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制定活动方案,切实抓好落实;进一步提升获奖菜点的质量、口味、营养和卫生,加大市场供应量,满足群众餐饮消费需求。
3、活动正式启动后,各获奖餐饮企业,可在店堂内外张贴、悬挂获奖菜点的图片和宣传横幅,将获奖菜点制成菜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形成活动氛围,吸引消费者关注和参与。保证活动既有一定声势,又扎扎实实开展,为进一步扩大我省餐饮消费做出贡献。
省商务厅(商服处)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87294534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烹饪餐饮行业协会
二○○九年五月七日
录入:mp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