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注意技巧
[日期:2008-08-07] 来源: 作者:
殊不知在这热闹的表面下,欺诈陷阱也暗藏其中。北京坚石中介公司以及之后被连续曝光的多家黑心中介的欺诈行为,使人们再难以相信这些中介,尽管有许多中介确实实践着“诚信经营”的信条,但中介公司已经成了房东们永远的痛。
但房子依然要出租,房东们也不能就此因噎废食,所以只能是提高了警觉性,学着变得越来越精明,尽自己最大的努力防范着那些中介公司,使出浑身的解数想看破中介们到底有没有耍骗人的招数,时刻小心谨慎地和中介公司们接触着。
1。委托中介公司出租的租赁流程是怎样的?
房东通过中介公司出租房屋主要经历以下几个环节:
1、房源委托出租登记
凡委托中介公司出租房屋的出租人须携带该房屋的有效权证原件、业主的有效身份证明(如果是共有房屋还要携带同住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材料)。委托办理出租的,需出具委托人的书面证明,此证明由中介公司留存。(相对应的,房客通过中介找房的,需要进行委托承租登记:凡委托承租的承租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属境外人士的须提供有效护照或回乡证明,填写需求表等。作为房东也应该对此有所了解,以确认承租人身份,以防骗租。)
2、房屋勘察评估
凡委托出租的房屋要做价格评估,由业务员与出租人预约上门勘察,根据房屋的基本情况并结合本市租赁价格、行情确定物业租金,达成一致后由出租人签署协议。
3、委托确认、签订合同
经中介公司电脑配对或者其他途径的牵线,承租人实地看房后与出租人达成承租意向的,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分别与公司签订确认书后,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4、费用收取、登记备案
租赁合同签订后,委托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支付中介服务费,承租方支付押金和第一笔约定的租金。出租方还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缴纳相关税费。当然,有的中介公司可以代办有关手续。
5、房屋交验、租后服务
合同签订、费用付清后,按规定日期由业务员陪同进行房屋交验。当然,对于租赁期间的一些纠纷或者矛盾,出租人可以随时和中介公司联系,通过中介公司解决。
2。中介租赁服务收费有何规定?
为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维护中介服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计委、建设部联合发出《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对房地产咨询费、房地产价格评估费、房地产经纪费的收取额度作了明确规定。
(1)凡依法设立并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社会组织、公民及外国当事人提供有关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管理、消费等方面的中介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合理的费用。
(2)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是房地产交易市场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委托,双方签订合同,依据本通知规定的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由中介服务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中介服务费。
(3)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缴费用的地点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的价格及服务内容等情况。
(4)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应委托人要求,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技术等咨询服务,收取房地产咨询费。
(5)房地产经纪收费是房地产专业经纪人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金。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6)凡中介服务机构资格应经确认而未经确认、自立名目乱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越权制定、调整收费标准的,属于价格违法行为,由物价检查机构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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