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利润新点
[日期:2008-08-18] 来源: 作者:
招数二: 租赁合同暗含文字陷阱
“相当一部分中介对租客签合同前后的态度截然不同。” Apple举例解释,一些不正规的中介公司通常在租赁合同中玩文字游戏,待签订合同之后,再对其中的细节自行解释。
最通常的手段是在关于“租客承担水、电、煤气、卫生等费用”一栏中做手脚。
一般来说,这样的合同里“煤气”通常被隐蔽地写成“煤气”,一个并不引人注意的空格就意味着千余元的取暖费。中介公司通常的解释是,“煤气”指的煤气和取暖费(暖气),要求租户再另行缴纳取暖费;而其中的“卫生费”,中介公司宣布,包括了物业费、卫生费和电梯费等等。
这样,对于已经交了押金和一个季度房款的租客来说,只能自认倒霉。同样一套安定门的60平方米两居室为例,北京市相关部门统一供暖的收费标准为19元/平方米,物业等费用大约每年为600元。
利用这些合同中的文字陷阱,中介净赚得利润便是:19元/平方米×60平方米+600元=1740元。
招数三: 租户为提前退租埋单
如果在租住的过程中,租客一旦提前解约,不但押金拿不回来,根据“如未能住满合同所规定的期限需提前30天告知”的合同规定,有些中介公司在这一个月内,就开始带新租客来看房;更有甚者,要求租客必须提前一个月搬走以便中介寻找“下家”。这样一来,加上不能退回的押金,租客便损失了两个月的房租。
即使租客如期履行合同,一直住到合同期结束,某些“利润至上”的黑中介公司也会在房子里找出各种问题对租客进行强行索赔。“房子无论到不到期,想要拿回全部的押金,基本上是不可能的。”Apple轻描淡写地说,“一个小小的磨损罚你三五百,那算是小儿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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