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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 户籍迁移要看清
[日期:2008-04-30]  来源:    作者:  

户籍迁移一直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律师提醒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在合同中以户籍迁移为条件之一,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案例回放
2004年5月,赵先生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取得产权证之后,林先生按约支付了全部房款。数日后想要迁入户口时才发现自己所购买的房屋中居然有其他人的户口,质问售房人才得知是售房人购买此房屋时上家所留下的户口,售房人也表示自己无能为力,也联系不到自己的上家。林先生找到房产所在地的派出所,派出所表示该户口没有迁入地不能办理迁出。至今为止,林先生的问题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很是懊悔自己没有在购房之前了解清楚这些问题。
律师提醒
针对目前频频出现的户籍纠纷,苏源律师事物所的袁涛律师提醒市民,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以户籍迁移为条件的违约责任,要求未按照约定迁移户口的售房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解除合同。为了能够保证售房人履行合同或在售房违约时得到保障,也可以以户籍迁移作为支付部分房款的条件。
此外,目前南京部分小学学区房有5—9年内不准户籍迁入等规定,市民在购买时更应进行全面了解,并在购房合同中有相应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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