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洗贵重衣物最好先保价
[日期:2008-06-04] 来源: 作者:
长期以来,因干洗造成衣物损坏而引起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但干洗店一直用“若损坏,最高赔偿标准为收费的5~10倍”的自订行规进行赔偿,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福州晋安区消委会昨日提醒消费者,随着我省新《消法》的实施,消费者在干洗店消费时,可通过保价的方式进行维权。
9月9日,王小姐将一床米黄色的被套送到晋安区岳峰路的某干洗店干洗,但在取被套时发现,被套中间染上了一团白色的斑块,但干洗店老板拒绝赔偿,并表示白色斑块干洗前就已存在,退一步说,就算要赔,也只赔一二十元。后经消委会调解,该干洗店同意为王小姐重新干洗,并赔偿相应损失70元,如再次干洗效果不好,将照价赔偿。
晋安区消委会负责人指出,9月实施的福建省新《消法》第56条规定,因商品或者服务质量问题有争议需要进行检测、鉴定的,消费者与经营者可以根据双方约定进行检测、鉴定。检测、鉴定费用由经营者先行垫付,消费者可以提供与检测、鉴定费用等额的送检商品或者价款作为担保,最终由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此外,新《消法》第31条还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冲印、洗染服务的,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双方可以进行保价约定。消费者要求保价的,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保价约定,保价费不得超过保价额的3%,经营者提供服务违反保价约定的,应按约定的保价额赔偿消费者损失。
因此,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在干洗消费时,除了对送洗衣物的破损、少扣、色差等瑕疵以及加工后可能发生的后果写清楚,还要妥善保管好取衣凭证,此外,干洗贵重衣物,最好与干洗店进行保价约定,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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