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汽车行业的知识产权将从竞争到竞合
[日期:2008-07-25] 来源: 作者:
近年来,我国汽车行业知识产权的争端日益加剧,从国内企业间的争执,已经发展到国际间的争执,从企业间的矛盾发展到了政府间的口角、磋商……知识产权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而且需要建立一种彻底解决的机制。
去年晚些时候国内外企业曾就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同时,我国摩托车行业的解决办法也为汽车行业提供了良好的范例。
纵观近年来我国汽车界知识产权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最多的是外观知识产权纠纷,其次是低水平的仿制。而汽车行业最常见的解决办法,一是打官司,走司法程序;二是找政府,通过官方解决问题;三是通过第三方仲裁。但是,摩托车行业曾经采用过的通过民间沟通达成某种共识,最终解决问题的方法,在汽车领域尚未采用。
跨国公司——在磨合中探索
在欧洲和美国公司看来,自己的知识产权遭到了侵犯,最正常不过的办法就是打官司,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有的公司则喜欢通过政府来解决问题,希望政府给企业施压,使企业停止侵权。从结果看,欧美企业都没有获得良好的效果,其一是诉讼时间长,耗费精力大,一个官司只能解决一个问题,通过政府解决问题的效果也非常有限。而日本公司则由于与中国同属于亚洲文化圈,文化背景的相同导致采取维权的方法完全不同。
以丰田为例,丰田也遇到了不少知识产权问题,但丰田很少打官司,而是积极参与产业方面的沟通,期望通过沟通形成共识,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解决问题。
在2007年汽车工业知识产权研讨会上,丰田公司常务董事平井和平先生和铃木茂树先生提出,知识产权得到有效的保护,然后应用到具体的产品开发和制造之中,这可以形成可持续性的研究与创造。铃木茂树认为,“丰田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期望是,形成一种适当的评价并尊重设计者创作的制度,这种评价来自两方面,一是适当的判断有无创作性,二是适当的评价创作性的实质内容。支援独创性设计创作的制度将激发新的创造动机,而在这其中,企业实现了自己的目标:提升和培育了品牌价值。而这又反过来促进了新的创造动机的产生,形成了良性循环”。
在开发理念方面,平井和平认为:“美国重视市场开拓,欧洲重视继承传统,而丰田重视顾客至上。”他说,在丰田的设计团队中,对美有不同的理解,在各国有不同的明快、美妙的元素,丰田将这些元素汇集到日本,将这些元素进行纯化,使对立的东西实现相互妥协,最终形成和谐的元素———这就是丰田的和谐与纯化。
在丰田公司看来,汽车设计需要通过提炼各地最美好的元素,经过纯化,最终形成自己的元素,设计出独具本公司特色的汽车来。而所有这一切,都需要知识产权法规的保护,在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中,可以进一步促进自主创新,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自主品牌企业也面临维权的问题
事实上,不仅跨国公司在中国遇到了知识产权的问题,中国汽车企业在走向国际市场的时候也遇到和发生了知识产权纠纷。
在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程泳博士看来,解决纠纷最好的办法是防患于未然。他在2007年汽车工业知识产权研讨会上表示:要维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首先,要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按照‘游戏规则’参与国际竞争;其次,主动了解所在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和法律法规,进入一个国家之前要进行专利检索,对可能出现的专利侵权进行分析;第三,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定期跟踪或监视所在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变化,评估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第四,加大研发投入,结合行业发展的特点以及企业自身的技术优势,确定技术优势,技术领先才是核心竞争力;第五,合理利用专利和/或商标申请/注册战略,积极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确定市场垄断地位”。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监梁东明先生介绍说:“华晨金杯走的是一条自主整合全球资源、自主开发全新车型的道路。在过去十多年的时间里,华晨与意大利宾法、德国宝马、日本丰田等国际知名公司合作,引进、消化了国际先进的技术和芾砭椋时驹俗饔氩涤谢岷希纬闪酥谢徒鸨酱笞灾髌放啤谢徒鸨Mü敕崽镎导际酢⒁獯罄瞪砩杓啤⒈J苯莸着碳际酰绕涫怯氡β淼仁澜缰灯笠档纳疃群献鳎衫醋愿L亍⑷毡镜热蚱党Ъ业母呒都际跞瞬牛够康难蟹⒑鹆看蟠筇嵘N颐侵雷ɡ⑸瘫甑任扌巫什淼募壑担晕颐遣唤鲈诠谌可昵牍抑恫ê蜕瘫甑谋;ぃ痹诓烦隹谒婕暗墓獾厍凸遥舱箍巳轿坏闹恫ū;ぁD壳盎拷鸨丫昵牍谧ɡ?50余件。2007年上半年我们对‘中华’系列商标申请了国际马德里注册,对重要商标在欧盟国家申请国际商标注册,对轿车系列外观专利申请了欧盟的外观专利。去年上半年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经费达到500万元左右。”
梁东明列举了“锐驰”在各地遭到仿冒后,华晨采取的不同方法,有效地维护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他介绍说:“针对假冒、侵犯实施产权行为,华晨金杯采取了灵活、有效的方式给予坚决的打击,包括自行协商,委托律师警告、诉讼等,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怎样有效地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呢?梁东明认为:“一要及时申请并获得包括专利权在内的知识产权,这是公司维护无形资产等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二要通过法律途径保护知识产权,这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三要坚决打击任何侵犯包括专利权在内的知识产权行为,以净化市场,消除不正当竞争行为。”
民间交流——大有前途的解决方式
面对一些跨国公司在知识产权问题上与中国企业不断发生矛盾、中国企业间知识产权的矛盾日益增多的现实,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专务副秘书长杜芳慈先生认为:除了企业间的利益之争外,“我们汽车行业没有真正建立知识产权的意识,说说容易,而贯彻到行动中去的难度非常大。”
以前,中日在摩托车领域的纠纷非常多,日本的电台、电视台经常发布相关的消息,日本企业在中国打官司都打不过来,某些纠纷案甚至惊动中国高层领导。后来,中日双方达成共识———通过民间方式解决问题,经过两年的时间,问题得到了解决。当年,一些企业要求设计公司仿照某国外产品开发新车型,但不能侵权;现在,中国公司已经开始规划现在的产品线,乃至未来若干年产品发展的规划,与跨国公司实现了从竞争转向竞合的良性循环。
杜芳慈认为:“现在还有一种方式叫仲裁。
仲裁在国际上非常盛行,中国的仲裁做得还是不错的,但在知识产权方面做得很少。因为打官司费钱、费事、费时间,在中日摩托车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中,已经建立起来了仲裁机构。” 怎样才能通过民间解决问题呢?杜芳慈以摩托车行业解决纠纷为例指出:“首先企业要有知识产权意识;其次要有适当的组织形式,当年在解决中日摩托车知识产权纠纷时,要求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的机构,有了专门的人才,企业才明白知识产权是什么;第三要有解决知识产权问题的形式,通过双方协商,形成规范的形式,如双方律师的沟通。通过沟通实现了理解,最终解决了知识产权问题。”
据悉,中日摩托车知识产权问题是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主导下解决的,当时与所有参与企业一起签订了《中国摩托车行业保护知识产权协议书》,协议书中规定了缔约的目的、缔约方的地位、义务,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等内容。不仅如此,还建立起了定期的例会制度,为解决知识产权的纠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目前汽车行业尚未建立起这种民间的解决机制。杜芳慈介绍说,当中国企业懂得了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后,中国企业甚至向日本企业提出,你的某某设计侵犯了我的知识产权,有的企业和日本企业间达成相互的谅解——你用我的设计,我用你的设计,双方互不追究。以前,中国企业认为不仿照日本??未必好卖,甚至需要中国的设计公司对其设计进行修改后,才能获得良好的市场反应。正是由于中日双方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达成了共识,中国企业、日本企业的知识产权都得到了良好的保护,中国摩托车企业已经形成了自主创新的体系。
从中国的历史和文化角度看,打官司古来有之,但从来都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中国人崇尚的是追求和解——和为贵。以法律为基础,在民间达成共识,建立解决问题的机制,在和谐中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氛围,实现从竞争到竞合的过渡,最终形成一个良好的崇尚创新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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