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目录》将“轻量化车身材料、汽车催化装置用陶瓷载体、高性能蜂窝载体、系列化粉末冶金汽车零部件”等列为鼓励项目。
国家节能环保的思路在《指导目录》汽车轻量化项目上也有明确体现。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能源短缺及环境污染问题都是制约我国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无论是从社会效益还是从经济效益方面考虑,低油耗、低排放的汽车都是节约型社会发展的需要,汽车轻量化技术的研发应用,是汽车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
对汽车技术和产品发展的这一大趋势,政府、汽车行业、汽车企业及研究机构等都非常关注。不久前,由 汽车工程学会牵头,国内几家汽车企业与高校及研发机构联合建立了“汽车轻量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该联盟将高强度钢、铝镁合金、塑料及复合材料等汽车轻量化材料及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列为首批科研开发项目,并由企业牵头,进行了具体项目分工,规定了项目完成时间和产业化进程。这个联盟和联盟成员所从事的汽车产品轻量化开发工作,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
《指导目录》鼓励发展高技术含量产品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公开征求意见稿,将产业结构调整内容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三大部分。 相对于其他产业而言,汽车产业中被列入鼓励类的产品较多,列入限制类的产品较少,列入淘汰类的产品更少。而且,列入鼓励类的汽车产品单独列为为一节,限制类和淘汰类的汽车产品并入机械、化工等其他产品中,没有单独列出。
列入鼓励类的汽车产品有:
汽车整车及发动机系统设计开发 升功率40kW以上的柴油机、升功率50kW以上的汽油机;电控直列式喷油泵、电控高压共轨喷射系统、电控高压单体泵及喷油器、喷油嘴;汽车动力总成电子控制系统。
汽车总成及零部件关键技术开发制造 无级变速器、自动变速器(6挡以上)、乘用车用手动变速器(6挡以上)、双离合器变速器、电动转向装置、主动(被动)悬架系统、商用车与越野车用空气悬架、电涡流缓流器、载重车盘式制动器、ABS/TCS/ESP系统、电动驻车制动系统、启动机/发电机/飞轮一体电机、驱动电机、42V电源系统,以及底盘电子控制系统;安全气囊、电控空调压缩机模块、智能前灯和中央照明系统、电子仪表、防盗系统、总线控制系统及车身电子控制系统;行驶记录仪、车载自动诊断系统(OBD)等车载电子信息平台。
汽车轻量化及环保新材料制造 轻量化车身材料、汽车催化装置用陶瓷载体、高性能蜂窝载体、系列化粉末冶金汽车零部件、高性能低噪声轮胎、子午线轮胎用改性尼龙帘子布。
节能环保型小排量乘用车整车设计开发 燃油经济性高于国家第二阶段限值10%,排放满足国Ⅲ标准,两厢车长不大于4米,三厢车长不大于4.2米。
专用车 作业类专用车辆生产、城市用低底盘公共汽车开发制造、汽油车、柴油车尾气净化装置制造;柴油车排污控制配套设备制造、航空特种车辆。
新能源汽车 压缩天然气、氢燃料、生物燃料、合成燃料、二甲醚类燃料以及灵活燃料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燃料电池及电催化器、电极、复合膜和双级板等电池关键材料,质子交换膜)开发及制造。
此外,还有汽车重要部件的精密锻造、多工位压力成型及铸造、汽车模具、夹具、检具等通用设备设计与制造;汽车型式试验及维修用检测系统开发制造等项目。
技术含量低的产品被列入限制类产品 在《指导目录》中,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含扩能、建分厂)项目、普通消防车(罐类、专项类)项目、非法改装车辆、单缸柴油机(新一代单缸柴油机除外)、50万条/年产及以下的斜交轮胎,或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生产线被列入限制发展类产品。
机动车制动用含石棉材料摩擦片被列入淘汰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