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是从日本传入国内的一种娱乐场所的
经营模式。几经国内的革命改造,按照不同层次的消费、不同的
经营思路和不同的
收费类型派生出多种形式。从目前所了解到的全国大多数卡拉OK的
经营类型分以下几种:
夜总会型
其
收费方式基本上为按不同类型的房间收不同的消费基价。在这个消费基价中,含有定时或不定时的房间费用和一定配量的酒水,酒水的价格由
经营者自定,房间消费基价与所点酒水价格相等。在基价之上的酒水消费按实际消费结算。如某歌厅的中包为100元,啤酒为10元一听,果盘为20元一个,那么客人一进房可以先点一个果盘和8听啤酒,按此算法则为:20+10*8=100元。其基价消费全部用完后,如果再要消费10听啤酒为:100+10*10=200元。在此基础上,
经营者还按不同的百分比收取服务费。
这种类型一般存在于较高档的消费场所。而且一般的夜总会的服务人员以女性为主,每间包房中都配备一个,而且还有许多其他的服务,而这些服务都是有偿的。
量贩式
近几年从台湾向大陆过渡的一种消费方式,全天24小时营业或下午开始营业,其
收费方式:定一个基本房价,在此基础上按不同的日期,不同的时间进行打折。也有的干脆定一个按不同时期、不同时间段的梯度房价,但更低消费为1小时,超过一小时按分钟计。这两种类型如出一辙,是为了不同的时段都吸引用户。如某房间基价为100元/小时,星期一的16:00-20:00为5扣也就是如果在此时间段消费1小时30分钟其费用为:100*50%+100*50%*0.5(小时)=50+25=75元。上午和夜里2点以后的房价是更便宜的。
在此类场所内所消费的酒水均可在场所内设置的超市中进行购买,价格很便宜,有的场所还允许自带酒水,有的场所还有自助餐,总之这种场所的优惠措施很多,吸引的人群也很多。这类场所,基本上只设立公用的服务人员,没有特别服务,也不收小费,但是你如果在黄金时段内消费时间过长,
收费也相当可观。
混合型
1. 在南方某城市,其卡拉OK是以一个歌城出现,然后切割成若干个小的
经营主体。其
收费方式大致为按小时
收费,起价1小时,超过1小时按2小时
收费,酒水
经营场所自定价进行结算。
2.
收费是在某个时间段内先按更低消费算,内含酒水。超过某个时间段则按小时算,酒水另价计算。如更低消费为2 小时共150元,含果盘一个,啤酒20听,超过两小时则每小时50元,啤酒20元一听等。
练歌房型
属于更低的消费类型,大多为房价按小时计算,超过后还按小时累计,酒水一律按很低的价格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