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1月16日起,最新颁布的欧盟关于邻苯二酸盐的新指导标准(第2005/84/EC)将开始执行。该标准将取代欧盟各成员国实施的不同的对邻苯二酸盐的强制执行标准,并取代欧盟以前实施的临时的措施。
根据新标准要求,DEHP(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和BBP(邻苯二甲酸苯基丁酯)将被限制在所有儿童玩具和服装及其他物品所使用的PVC材料中使用。相应的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和DNO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也限制在儿童玩具和服装及所有可能被放入口中的物品中使用,上述6种成分的含量不得超过0.1%。所涉产品不仅包括36个月以下婴童的玩具、服装和护理品、还包括其他年龄段儿童使用的可能会被放进口中的所有物品。目前,欧盟委员会正在形成一个指导性文件,以便在2007年1月开始执行新标准之前,各成员国有明确的方法对玩具和其他可能会被入口中的儿童物品进行鉴定。
该项新的指导标准明确包括所有涉及用于儿童身体的任何一种产品,如睡眠/娱乐/穿着/保健/饮食等使用的物品,而且这些物品所含成分的评估标准将延续4年,即到2010年1月16日,将对积累的科学数据进行分析和修订。欧盟该安全标准的实施将给我更多输欧产品增设一道新门槛。
作为玩具、纺织品出口大国,我国政府相关部门需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指导企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制定相适应的产品标准和快速检测方法,规范产品的生产和检验;帮促企业革新生产工艺,尽快使用邻苯二甲酸盐的替代品,以规避产品出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