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健身卡为何还要收转让费?
| [日期:2009-05-09 ] |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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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健身意识的不断加深,健身行业的发展取得了空前的进展,很多人也开始利用闲暇时间参加一些健身项目,然而健身的人虽多,真正能够坚持到最后的却少之又少。不少人投一时兴致办了一张健身卡,不日因各种原因中途放弃了,想想几千来块的健身卡丢了可惜,于是又四处转让。
据了解,近日沈阳市一位赵小姐某健身中心办了一张健身年卡,后来由于工作忙,就打算将卡转让给别人,但健身中心却让其交纳200元的转让费。
日前,辽宁省消费者协会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的美容、健身类消费卡都有类似的规定,限制持卡人转让会员卡,消费卡过期作废等。有的转让需要交纳不少的手续费,有的干脆就不允许转让。这已经成为一种行业的潜规则。
省消协点评:就本案而言,健身中心收取会员卡转让费是不合法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消费者与健身中心自服务合同订立之日起,消费者与健身中心的债权债务关系正式确立。消费者享有在健身中心使用场馆、得到专业指导的权利,健身中心负有向消费者提供健身相关服务的义务。当消费者将健身卡转让给其他消费者时,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因此,消费者的转让行为无需得到健身中心的同意,只需通知转让行为即发生效力,健身中心无权对消费者转让会员卡的权利进行禁止或设置限制。而且,消费者在转让权利后并未增加义务人的义务,应当允许消费者享有自由转让的权利。
省消协给出破解建议
1、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时应慎之又慎。
2、发生消费后,必须索要相应的发票、信誉卡、服务卡等,一旦发生纠纷,可凭证据合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3、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预付卡消费的监管。
虽说健身卡转让只是一件小事,上网的时候经常可以在QQ群里见到关于转让健身卡的信息,然而小事情也是很麻烦的,有时转让不成更是让人头疼。专家建议,消费者办理此项服务时应格外小心,与此同时为人处事要善始善终,也不至于平添无谓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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