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本人结婚、生育或直系三代内亲属之丧事,依下列规定请假:
a、婚假十日(有薪);
b、生育假,女性员工停薪留职三个月(人工流产休假七日有薪),
男性员工三日(有薪);
c、丧假三日(有薪)。
(2)员工每月有1天公休假(有薪)。
(3)病假
a、员工有病有市级以上医院全休诊断书的,公司方可确认为病假
(无薪),如没有相关诊断书者,按旷工处理;
b、员工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必须办理有关批准手续进
行停职治疗,经治疗期满的治疗仍未能痊愈者,不能从事原工
作或重新安排工作的,公司作解除合同处理。
(4)事假
a、店员有事必须本人处理者方可请假,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向
店长申请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假一次不超过三日,并按比例
扣基本工资,平时事假超过三小时按全天处理;
b、事假一天由店长批示,二天需上报主管批示,三天需上报经
理批示;
c、任何员工一个月内不得请两次事假,否则,公司有权予以解
除合同。
(5)休假及病事假全月累计超过六日的,不参与优秀奖评比;休
假及病事假全月累计超过十日,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合同。
(6)调班
任何员工全月累计超过6次调班的,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合同。
(7)旷工
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者,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合同。
(8)迟到
迟到一次罚款10元,迟到30分钟及以上算为旷工一天。
(9)早退
早退一次罚款10元,早退30分钟及以上算为旷工一天。
(10)辞职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5日递交书面申请予主管,经培训服务部
批准后,在与店长及相关人员交接清楚后,方可离职。擅自
离职的,按旷工3天处理,即罚款300元,并解除合同。
* 当月有任何假期(公休除外)、调班超出3次、迟到、早退、旷工有任一种1次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员工培训
为了提高员工素质,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将对
员工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
(1)定期:每半年组织一次全范围、全方面的培训;
(2)不定期:公司培训服务部不定期的到各店铺进行实地培训;
(3)新员工入职:必须接受入职培训;
(4)凡被提升的员工必须接受有关岗位工作技能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