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透露,2009年我国将继续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将对670多种商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主要包括陶瓷、煤炭、燃料油、石料等资源能源类产品,氨水、环氧树脂、液晶显示板用偏振片、空调用无级变速压缩机、大型清障车底盘等重要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喷气织机、自动络筒机、大马力拖拉机、大型收割机等先进工农业设备,疫苗、无障碍升降机等与公共卫生相关的产品及部分家居生活用品等。
为扩大双边、多边经贸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我国将依据中国-东盟、中国-智利、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新西兰、中国-新加坡等自由贸易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对原产于东盟十国、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新加坡、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等国家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比最惠国税率更优惠的协定税率。
为进一步落实有关税收和产业政策,我国对进出口税则中的税目进行适当增减。调整后,我国2009年进出口税则税目总数由2008年的7758个增至786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