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美容院的成本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实现美容院利润最大化,本院费用开支必须遵循‘先申报、审批,后支出、报销’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日常事务报销规定
1、 员工因公务(公交、复制、资料等)产生费用,由主管审核签字,财务人员核对无误签字予以报销。
2、 由于工作需要经批准到外地开会、学习,根据本院差旅开支规定,出差回来后一周内在票上注明事由及本人签字由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人员核对无误签字予以报销。
3、 店内一切物品损坏,必须报总经理同意后才能维修或更换。维修产生的费用由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人员核对无误签字后予以报销。
二、 采购用品与报帐
1、 根据店面经营需要采购办公用品,办公用品包括文具用品、纸巾、棉花、小礼品等,采购员必须列出物品采购单由总经理审批同意方可执行。采购人员要做到好货比三家,采购后由有关人员验收、保管,并在发票签字确认。
2、 所采购物品必须要有详细单据先由经办人、验收员签字,再由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人员核对签字方予以报销。
三、 审批制度
一次累计费用100元以下由主管审批签字,一次累计费用100元(包括1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签字。
四、 其他规定
1、 所有入帐单据必须由经手人签名,相关领导及财务人员签字,否则不予以报销。
2、 报销单据要注明事由,并要求在当月25号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