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中院获悉,我市惠发百货有限公司因销售假派克笔遭上海派克笔有限公司起诉,法院近日判令惠发百货立即停止销售假派克笔,并赔偿上海派克笔公司1万元经济损失及调查开支费846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派克笔公司是按照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该公司使用的“PARKER”以及图形商标均已在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派克笔公司特别授权上海派克笔公司享有在中国销售派克产品的权利,并授权上海派克笔公司向涉嫌侵犯 “商标权”行为的任何个人或企业提起诉讼。
2006年,上海派克笔公司经调查发现,珠海惠发百货涉嫌销售假冒派克笔,于是申请广州公证处进行相关保全证据公证。2006年4月10日,广州市公证处公证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来到惠发百货,购买了一枝 “派克钢笔”,索取了发票。事后,公证人员对物品进行拍照、封存,对购买行为进行了公证。
上海派克笔公司经过检验证实,惠发百货销售的派克钢笔为假冒派克笔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
市中院审理认为,惠发百货销售带有“PARK-ER”以及图形商标的行为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鉴于上海派克笔公司未能提供在被侵权期间所受到损失的直接证据,又不能提供被告因侵权获得利益的证据,故酌情确认赔偿额为1万元,此外,惠发百货还应赔偿上海派克笔公司为制止其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84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