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商品房市场呈现供求不旺的状况:一方面房价局部回调,房产交易出现价降量缩的局面,销售市场有价无市,大量商品房积压,开发商资金链濒临断裂。另一方面部分有购房意愿的居民持币观望,而更多的中低收入群体则望房兴叹。对此,一些地方已经出现部分前期购房者断供并要求退房的事件。为打破僵局,建议政府以招标采购形式,购进部分符合做
为保障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普通租赁房、廉租房)标准的商品房,然后销售或租赁给中低收入群体;其中购入后出售的,政府可免除购入商品房销售环节的税收,并比照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条件再免除部分税费。政府采购商品房的款项应优先用于支付开发商所欠的银行贷款,以防患因房市萎靡而拖累银行。
此措施作用在于:
1、有利于促进房市稳定。价格有升有降,这是市场运行的一般形态,在理论上大部分人都知晓。但此次房价调整引发居民房屋资产的缩水,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商品化来的第一次大范围“实践”,一些购房者表现出准备不足;而且我国住房市场化商品化程度较低,市场机制不能起完全作用。所以,采取适当措施对房市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和引导,避免价格短期内过渡变动,以稳定各方信心,是有必要的。目前部分地区以补贴购房者的形式进行救市,但这并不符合全体纳税人的意愿。如政府招标采购部分商品房,将有效引导房价,起到一定的托市作用,又可降低商品房空置率,还为银行收回部分贷款提供了保障。
2、有利于发挥集中招标采购的优势。多年来,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在节约行政成本、提高采购产品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集中招标采购通过最低价中标,可以减少房产销售的中间环节和销售费用,将为开发商降低房价让出空间。关键是要采购符合条件的小户型商品房。
3、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政府直接购买部分商品房,可省去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时间和精力投入,迅速增加保障性住房的来源,加大政府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的力度。集中采购的资金,部分可依一定程序和合法手续从本级住房公积金中先垫付。
在当前情况下,招标采购商品房已具有可行性,因为当前商品房的市场价与经济适用房的售价不会有较大差别。以厦门为例,目前政府规定的岛外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为5000元/米2,而同类房产的市价已降至不到6000元/米2。如果采取集中招标采购的方式,再考虑部分资金供应紧张的开发商急于脱手和政府减免税费的因素,部分商品房购进后以5000元价格出售是有可能的。
亚洲金融风暴之际,香港政府以土地基金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来挽救股市,取得重大成功,这是政府出手救市的成功典范。建议政府启动从房产市场以政府招标采购方式购进部分商品房的政策,这将会有效地迅速提升市场信心和人气。(作者是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市政协副主席、民革厦门市委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