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比较强调做事要“合乎时宜”。所谓“合乎时宜”就是要在合适的时间地点做合适的事情,至于到底怎样才叫“合适”,往往没了标准。
本期刊登了对微软公司柏尚杰的专访,这位“老外”有个论点值得赞同,那就是:同样是上网查资料和学习,如果是在图书馆做就会得到肯定,但要是在网吧里做了,却不能改变某些人对网吧的歧视;但是,事实上互联网是世界上最大、最好的图书馆。
如果是说上网查资料这事还算常见,那么把检察庭搬到网吧就不常见了。我国首例通过网吧宣布司法决定的案例在5月26日成为事实。这天上午,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坐在办公室里,通过在线视频联系上了正在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凤里网吧等待的王某和他的母亲,向他们宣布对王某故意伤害案的不起诉决定。据报道,检察官之所以要通过网吧来宣布司法决定,除了想为千里之外的当事人省下一笔差旅费以外,还想借此提醒因沉迷于网吧游戏的当事人要“从网络获取知识,感知力量,不要玩物丧志。”
我们要赞扬一下这位检察官,他以实际行动说明了网吧不仅是娱乐场所,而且可以完成司法决定宣布这样重要的“正事”;他指出了网吧里不仅可以“玩物丧志”,而且可以“获取知识,感知力量”。
目前,网吧行业迫切需要提升自身的社会形象,展示近年来网吧行业管理的成就。要让社会上改变对网吧形象的歧视,就要努力让大家对网吧的功能进行再认识。只有网吧和顾客共同努力,通过把网吧从单纯的娱乐场所形象,升级为集互联网时代娱乐、办公、学习、交流的多功能文化普及与交流平台,才能实现。网吧的形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顾客在网吧做的是什么事,顾客的精神面貌怎样。如果一个网吧充斥了众多颓废、宣泻失意情绪的顾客,这个网吧的形象就容易被社会打上负面的烙印。
当然,网吧要提供的是普遍服务,不能挑选顾客,更不能对顾客的行为提出法律规定以外的要求。但是,任何营业场所都能通过环境气氛、服务功能、促销优惠等措施来引导顾客的消费行为,从而形成该营业场所的独特风格,并吸引接受这一独特风格的那一群人。本刊上期和这期都有多篇文章谈网吧如何摆脱价格战,一个原理是“吧”说到底经营的还是气氛,
改变你的网吧形象和生意,从改变你的顾客开始;经营我们的气氛,就是经营一群钟爱我们的顾客。